辽阳市中心医院医用空气加压氧舱采购项目
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辽阳市中心医院医用空气加压氧舱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0月10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1000-04067
项目名称:辽阳市中心医院医用空气加压氧舱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220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2200000元
采购需求:医用空气加压氧舱(1台、国产);
一、执行标准:
1.执行GB/T12130-2020《医用空气加压氧舱》国家标准
2.TSG 24《氧舱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3.GB9706.1《医用电气设备》第一部分:安全通用要求
二、主要技术要求:
(一)舱体部分
★1.氧舱结构:一舱两室四门
2.舱体规格:直径≥2400mm,长度9000—11000mm
3.最高工作压力:0.2 MPa
★4.治疗人数:16—20人
5.人均舱容≥3m3
6.舱门形式:一次冲压成型高强度薄壳门。锁紧方式:低压自动锁紧。
▲6.1采用氧舱用轻型薄壳门(投标人应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
▲6.2采用一种氧舱用翼型密封条(投标人应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
▲7.照明装置: ≥12个。采用氧舱凸型照明装置(投标人应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
8.观察窗数量:≥6个
▲9.递物筒透光尺寸及数量:Φ300~500mm 2套,治疗舱、过渡舱各1套。采用氧舱安全型递物筒(投标人应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
10.舱内配设吸痰器接口(负压吸引)≥2套
11.舱内配设急救供氧接口≥2套
12.舱内配设全方位拾音对讲装置
13.舱内配设急救呼叫装置≥2套
14.治疗舱、过渡舱均配设输液吊架1套
15.舱内装饰的设计采用手术室理念,两侧内壁无夹层,减少细菌残留。金属材料选用1.5mm镀锌冷轧钢板,表层静电喷塑,高强度,抗磨,抗撞,阻燃等级为A级。
16.舱内地板采用高档地砖、防静电石塑板或高档地板革铺面
17.舱内座椅布置:高级汽车座椅或高压氧舱专用座椅≥16套。
18.吸氧装置:壁挂式吸氧装置或单人单管流量计供氧,低阻力、缓冲式舱外排氧
19.操作控制方式:手动(机械式)+电动遥控操作+计算机自动化操作控制
(二)操作控制台
控制台将设备所有功能集中在控制台上统一控制,要求控制台设备配置齐全,分区合理。
1.手动加减压阀门4套
2.手动供排氧阀4套
3.压力显示系统9套
4.氧舱对讲机2套
5.DVD 或音乐播放器1台
6.应急电源2台
7.单人供氧流量计或动态显示仪16套。
8.采样流量计2套
(三)压力调节系统
1.空压机:螺杆空压机2台
2.储气罐:最高工作压力1.4MPa,容积≥20m3
3.配冷干机2台
4.配油水分离器或气水分离器、空气过滤器进行多级过滤,保证进舱气体符合国家卫生学标准。
5.系统管路及阀件符合GB/T12130-2020《医用空气加压氧舱》标准要求。
▲6.配设加压消音装置2套,主舱、副舱各1套。
采用高压氧舱用消音装置(投标人应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
▲7.配设进舱空气检测装置接口1套。
采用进舱空气检测装置(投标人应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
(四)呼吸气系统
1.供氧方式:采用低阻力供氧方式,加装供氧缓冲设施。
2.排氧方式:低阻或缓冲式舱外排氧
3.系统管路及阀件符合GB/T12130《医用空气加压氧舱》标准要求。
▲4.采用微阻力呼吸调节器20套。采用微阻力呼吸调节器(投标人应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
(五)制冷制热系统
1.舱内制冷制热系统,2P共 2台。
(六)电气控制柜
1.设立独立电气控制系统,设立隔离变压器等保护。
(七)监控系统
1.配备电视摄像监视系统,采用摄像机3台, 大于等于50寸彩色液晶监视系统1台。
(八)消防系统
1.按GB/T12130《医用空气加压氧舱》标准之要求,各舱室均配置水喷淋消防设施,要求喷水强度不小于50L/(m2.min),喷水动作响应时间小于等于3s,并在控制台及舱内醒目位置设置水喷淋控制装置,以确保紧急状态下使用。
▲2.采用一种高压氧舱用断水停喷式消防系统(投标人应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
▲3.配备满足消防要求的消防水罐。采用高压氧舱用防腐高压消防水罐(投标人应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
(九)计算机自动化操作控制系统
1.计算机自动化操作控制系统应具备加减压系统和排氧系统程序化自动控制,氧浓度自动监控,语音提示,故障自检,压力保护和记录等功能。
▲2.要求该系统完成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登记。提供著作权登记证书。
★(十)其他要求
1、将原有氧舱整体拆除运至院方指定位置。
2、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报价包含本项目的土建改造(原氧舱房屋部分拆除及恢复)工程。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90日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设备属于医疗器械的,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对应类别的备案凭证)、医疗器械注册证(有效期内),否则提供设备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9月16日08时30分至2022年9月23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2年10月10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开标室(辽阳市文圣区新城路9号辽阳市人民政府A座四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要求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或仅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2.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确保能够自行报价及解密。3.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加密备份文件以邮件形式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发送至邮箱liaoningshangyu@126.com,邮件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手机号码,以收到邮件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发送的加密备份文件将按投标无效处理。4.因疫情防控需要,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的形式进行线上开标。各供应商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腾讯会议参加线上开标(腾讯会议号:223-830-829),并根据主持人的指令进行相关结果确认,未按时进入会议室或未按时进行结果确认的视为认同开标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阳市中心医院
地址:辽阳市文圣区中华大街二段148号
联系方式:0419-32273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6号丽阳商务大厦A座16层1602室
联系方式:024-86136767
邮箱地址:liaoningshangyu@126.com
开户行:辽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阳白塔支行(行号313231000021)
账户名称:辽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70000167799906336040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晓川、刘娟娟
电话:024-86136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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