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区安防监控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库区安防监控整治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LDJBB-GC1025
三、项目概况:
为库区安装安防监控设备,主要是增加广播系统、监控摄像头、配电系统更新,并更新相应设备,改进网络线路布设等。预算金额229万元。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我单位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本项目特定条件。
1.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所在单位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
五、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发售时间:于公告发布后5日内(08:00—11:30, 14: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发售地点:《采购网》(www.plap.cn)。
(三)发售方式:询价文件以电子版形式免费发售。获取询价文件时需将以下材料扫描成电子版(须为PDF格式,彩色扫描,每页加盖公章),加密压缩后发送到指定邮箱(451925392@qq.com)。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2.银行开户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联系电话、邮箱,授权人近6个月连续社保缴纳证明);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书面声明及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5.近3
六、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价文件递交时间:24年7月20日8时45分。报价稍后开始。
(二)报价文件递交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招标报价在同一地点进行。
(三)报价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采购网》(www.plap.cn)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虞先生13059903895/郑先生13221215675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
邮 箱:45192539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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