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会议场所设备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2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000000240719116512-00136344
项目名称: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会议场所设备
预算编号: 0024-000111597
预算金额(元): 2137860元(国库资金:2137860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2137860.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会议场所设备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13786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对高院733会议室的显示系统、音频扩声系统、信号处理系统、摄像存储系统、集中控制系统、主席团灯光系统及其他设备进行升级改造。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合同履约期限: 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供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完成集成安装、调试、及培训工作,并通过验收(含试用期30天)。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法人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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