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数码园气站智能化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惠州市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数码园气站智能化设备采购
招标编号:0310HRRQ物资20230045
日 期:2024年9月12日
1、广东宇新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人),受惠州市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或买方)的委托,就上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能够满足本项目投标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或卖方)按照本公告的要求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及概况:
2.1.1预算金额:¥1660000.00(人民币壹佰陆拾陆万元整)。
2.1.2交货地点: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惠泰南路1号数码园气站。
2.1.3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
2.2 招标内容和范围:
本项目的招标范围为:开发建设融合人工智能、北斗、大数据、机器人技术的智慧巡检监控管理系统,AI卸车监控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采用智能巡检机器人系统实现实时采集巡检现场的高清视频、热成像、可燃气体等传感数据,对人员、表计、泄漏等进行智能识别,以数字化、智能化的巡检形式将巡检数据进行准确的采集、存储、分析、展示;在惠州燃气数码园气站的重要设备设施区域增加防爆智能云台、AI监控摄像头,对智能巡检机器人系统的巡检路径进行补充,通过AI监控摄像头实现对于场站LNG槽车卸车作业流程AI监测,实现安全生产作业的智能化管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技术规范书的有关规定并以其为准。投标人必须对所有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投标。如有重大缺漏,将导致投标无效。
3、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若投标人为分公司,需同时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及授权盖章证明文件(证明文件: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
5.2投标人须为拟投巡检机器人的生产厂家或制造商。(证明文件:提供《生产说明函》(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
5.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证明文件: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
5.4投标人必须具有燃气行业巡检机器人项目的业绩。(证明文件:提供业绩合同(可提供合同关键页,合同关键页包括封面、实施内容、签字盖章页)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
5.5投标人未在燃气行业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或发生安全质量事故,未因质量问题受到行政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处罚。(证明文件:投标人出具的《说明函一》原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格式1-10),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如发现投标人隐瞒事实,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中标资格,招标人将以相关行政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进行追溯。)
5.6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串标严重违法行为,未因骗取中标、串标严重违法行为受到行政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处罚。(证明文件:投标人出具的《说明函二》原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格式1-11),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如发现投标人隐瞒事实,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中标资格,招标人将以相关行政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进行追溯。)
5.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获取时间:2024年9 月13 日09时00分至2024年9 月20 日17时00分;
7.2获取方式:深圳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平台获取。投标人下载并填写《招标文件获取信息表》(Word及PDF版)、《招标廉政告知函》、《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书》,并连同招标文件购买《缴费凭证》通过平台上传(附件下载地址:深圳能源电子招标平台报名界面)。投标人必须完整阅读办事指南,并根据办事指南要求完成平台注册、购买标书文件和自助确认付款等操作,操作方法详见深圳能源电子招标平台-办事指南(https://zb.sec.com.cn/banshi/index.jhtml)。投标人须在深能电子招标平台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绑定数字证书(CA)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7.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人民币叁佰元整),售后不退。
7.4购买招标文件方式:电汇(转账)购买。
电汇(转账)购买招标文件的账号:
单位名称:广东宇新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城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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