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正泽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对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档案库房环境及安全监控系统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编号:LZ2024-GK018(S)
二、项目预算:33.94万元
三、招标内容:库房环境监测与治理系统1套;档案智能化综合控制系统1套;高清网络红半球摄像机4台;门禁系统2台;监控专用硬盘4块等(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四、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供的资料: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是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函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
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注:以上列明的资质文件必须逐页加盖供应商鲜章,否则视为无效报名文件。
五、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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