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院区车辆防尾随设备与洗车房摄像机采购采购公告 |
1. 采购条件 |
本采购项目主院区车辆防尾随设备与洗车房摄像机采购(项目编号:XM-CGGL20241108004),项目业主(采购人)为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后勤服务保障部[中汽研企业管理服务(天津)有限公司]-采购管理部,资金来源于 自筹 。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价采购。 |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
本项目拟在中汽中心主院区1号门B口以及停车场西侧出入口增加3套车牌抓拍识别摄像机及报警装置,使其与已安装的3套海康车牌抓拍识别摄像机共同组成临时车防尾随管理系统,并在主院区海康 ISC 平台统一运行管理。此外,为实现对洗车房区域进行全方位视频覆盖,特申请新增2套摄像机。 |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招标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登记状态应为正常或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2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至少提供 2个自2021年1月至开标当日的相关业绩合同。 3.3 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按要求提供无串通行为、弄虚作假和行贿行为的承诺书及中标履约承诺书。 3.4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若出现以下情形将被进行否决: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4)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5)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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