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翼云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2024年绍兴市越城区PJ智慧城市视频云监控改造集成服务项目合作伙伴遴选遴选公告
本遴选项目为天翼云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2024年绍兴市越城区PJ智慧城市视频云监控改造集成服务项目合作伙伴遴选(项目编号:ZJZT-2024-16891),遴选人为天翼云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遴选代理机构为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遴选条件,现进行公开遴选,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遴选。
1.项目概况
1.1遴选内容:采购绍兴市越城区PJ智慧城市视频云监控改造服务,完成前端摄像系统接入、改造网络接入服务、建设云存储系统等,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1.2 本项目估算为7440000元(含税)
1.3 ★服务地点:浙江省绍兴市。
1.4 项目类型:服务。
1.5★项目建设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60日内完成项目建设。
1.6★维护服务期:自终验合格之日起3年。
1.7本项目不划分标包,入选供应商1名,入选份额100%。
本项目为某项目寻找合作伙伴,如遴选人未在前向某项目成交,该项目则不再与本项目的入选供应商签订合作伙伴协议。
1.8★本项目设置最高申请限价(不含税),最高申请限价为7018867.92元(不含税),申请人申请报价(不含税)高于最高申请限价的,其申请将被否决。
2.申请人资格要求
2.1申请人应在绍兴电信DICT合作伙伴库或浙江电信政企合作伙伴库。
2.2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遴选人和遴选代理机构。
2.3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2.4申请人应承诺入选后向遴选人开具符合遴选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5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申请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遴选项目申请。
2.6申请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遴选公告发布之日(不含)至少具备1个1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系统集成服务或改造服务类业绩。申请人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至少提供a、b两种方式中的一种。a:如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至少包括首页、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b:如为框架合同,必须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及相应的订单或委托单或结算证明或发票复印件等证明合同完成金额的材料,时间以证明材料上的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申请人提供的所有对应的订单或委托单或结算证明或发票累计金额等证明材料累计金额作为评审依据。
2.7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遴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申请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入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为本遴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遴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遴选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遴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遴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遴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7 其他资格条件应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遴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申请人,其遴选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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