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询比采购项目为2025中国联通沈阳市分公司综合楼视频会议设备购置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SP2810250300038112),采购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依诚招标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询比采购条件,现进行询比采购,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电子)应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2025中国联通沈阳市分公司综合楼视频会议设备购置采购项目,采购预算为711500元(不含税),803995元(含税)。
1.2采购内容
LED显示屏1套、画面分割器1台、视频矩阵1台、环境传感控制系统1套、高清视频会议摄像机2台,音响系统1套,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交付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日历日内完成设备到货安装、调测完毕并交付使用。如应答人未按约定时间完成交付使用,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
保修期:自终验合格之日起12个月。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选人数量为1个,中选人对应的份额100%。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应答限价:最高应答总价限价为640350元(不含税),应答人应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应答人资格要求
2.1应答人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扫描件)。
2.2应答人须承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承诺函)。
2.3应答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处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禁入期内的;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等。以应答截止时间后评审结束前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6本项目应答人如代理商,须提供应答产品(LED显示屏)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制造商和被授权的应答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应答,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产品仅能授权一个应答人,否则相关应答均无效。
2.7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被暂停或者取消参选资格的;
③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④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⑤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⑥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应答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人员混用或者亲属关系;
⑦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应答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⑧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⑨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⑩与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⑪与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⑫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⑬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⑭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⑮存在与中国联通有劳动关系的员工持股、任职(兼职)情况;
⑯同一标包内不同应答人上传应答文件的MAC地址相同;
⑰不同应答人存在联系人、联系电话或联系邮箱相同的;
⑱处于禁入期内的中国联通黑名单供应商及其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参与应答;处于禁入期内的中国联通黑名单的禁入人员参与应答。
⑲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询比采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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